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字:|||||||||电话:|||||||||
住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依据市场角逐、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成本:|||||||||。(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价格报表)。经双方认同,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法:双方商定采拿下列第|||||||||种方法。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4、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拿下列第|||||||||种方法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6、家装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6、家装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成本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首要条件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用需要注意的地方;
2参与对工程水平、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成本,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帮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有关材料;
4房子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能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单位、房子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子管理部门规定的地址、方法、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实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水平,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手段,保障作业职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根据有关部门指定的地方、方法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价格等有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实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有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用不符合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导致空气污染超标的,导致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使用的装饰材料不能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需要,不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能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己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施,其规格、水平应符合设计需要(见附件4、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施运到施工现场并公告乙方,双方一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水平不符合设计需要,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水平,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施的(见附件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施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公告甲方,双方一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水平与价格报表不符,甲方有权拒绝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水平,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格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4、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依据实质状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水平问题导致的退货、换货,与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施、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施水平不合格而影响工程水平的,返工成本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缘由不可以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缘由导致工程水平存在问题的,返工成本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水平标准
(1)乙方需要根据设计文件和现行的技术指标、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需要全部达到现行的工程水平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缘由导致的施工水平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返工,达到工程水平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方缘由达不到工程水平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水平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公告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公告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9、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10、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需要的厨房、厕所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法
1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等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职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致使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对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为什么缘由违约导致合同没办法履行的,应准时公告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赞同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因为乙方缘由,工程水平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水平标准,乙方负责维修,所需维修成本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因为甲方或乙方缘由使得工期延误,每延误1日由责任方向他们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2.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能转包。
12.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址:|||||||||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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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装修市场所同认证建议(商场所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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